與癌症治療相關的保險<----請點我

 

媒體曾報導過:

「台灣名嘴陳立宏去年驚罹腦癌四期,經過化療與標靶等治療後,

逐漸恢復正常,不過上月底又出現不適症狀,除了有腦細胞壞死,

還發現癌細胞,每月光醫療費用高達40萬元,「衛生署」前署長

李明亮發信希望友人幫忙。」

台灣「衛生署」前署長李明亮曾談到過關於陳先生家庭狀況,

他說到:「外省第二代的陳立宏過去一直為台灣人打拚,

由於美國新藥與標靶治療費用昂貴,加上小孩教育費,

對陳立宏來說是無法負擔的經濟壓力,希望幫他籌到足夠費用。」

非常諷刺的是,在陳先生身體健康之時,曾多次在訪談節目中

吐槽保險如何騙人如何沒用,在公開節目場合叫大家不要去買保險

,寧可拿去投資。可惜最後,便是毀在他的一意孤行上。

他朋友也曾說過:「如果他哪怕把投資的錢,取一小部分出來

購買一份重疾險,估計最後也不會因為巨額醫療費用,

導致整個家庭生活徹底被改變。」

只可惜「書到用時方恨少,保險急用買不了!」
你說保險不重要,那它便不重要;你說保險非常重要,

那它便非常重要。重不重要全在個人的一念之間。當然,

如果你能肯定的說:「我不會遇到任何風險,不需要它。」

保險自然是不需要,因為它本來就是用來抵禦風險的方式之一。

保險就是這樣,買的時候嫌貴,繳費的時嫌煩,理賠時

卻後悔買少了!買保險不是消費,而是把錢從你的左口袋挪到右口袋

買保險也不是為了賺錢,但它是減少意外和疾病損失,

轉嫁風險的最好方式。保險費是生活費的縮影,便宜的保費

代表貧窮的生活,您願意未來的生活水準打折嗎?

所以貴的是生活費,不是保險費

保險的基本職能

保險的基本職能是保險原始與固有的職能。

關於保險基本職能主要有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保險的基本職能是分攤損失和補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

另一種觀點認為保險的基本職能是經濟補償和保險金給付職能。

經濟補償職能:是在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後根據保險合同

按所保標的的實際損失數額給予賠償,這是財產保險的基本職能;

保險金給付職能:是在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雙方當事人根據保險合同約定

的保險金額進行給付,這是人身保險的職能。

提供五大保障

收入保障:在事遇萬一時,為你和你的家人提供相當於

今後若干年收入的現金。

財產保障:保證你的財產屬於你,同時保證你家族的財產不縮水。

家族前途保障:實現子女享受教育的計劃,實現家族永遠鼎盛的夢想。

家庭責任保障:使你能夠真正做到「孝敬父母」、「撫養子女」、

「夫妻互敬互愛」。

生命價值保障:保證你在生病時有醫療費,保證家人

不因債務而窮困潦倒,保證生命價值的延續。

分擔四個壓力

生活費用:生存需要物質,生活需要品質,生命需要價值,

萬一沒有賺錢的能力與時間,這三方面該如何保證?

養老費用:收入減少、支出增多、身體漸弱,結束幾十年的工作後

,你將如何快快樂樂地度過晚年生活?

醫療費用:不論小病還是大病,你都必須支付一定的醫療費,

準備好了嗎?

喪葬費用:人終歸有離開世上的一天。向前人看,你光宗耀祖了嗎?

向後人看,你留下的是債務還是財富?

這些壓力,只有保險可以責無旁貸地分擔。

承擔三大責任

贍養父母:父母辛苦一生,如何讓父母快樂生活,頤養天年?

恩愛夫妻: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理當共享生活,

相互扶持,如何可以共同抵禦風險的來襲?

撫育子女:撫育子女成長,教育子女成材,家長應該如何承擔這份重任?

這些責任,只有保險可以無怨無悔地承擔。

只為一個目的

救急防貧:一個人一生中都有可能遇到突發的風險,自己或家人生大病,

意外傷殘、死亡等。任何人遇到風險來臨,都需要花費大量的金錢,

更甚者,還會導致入不敷出。而往往此時,只有保險可以用最快的

速度提供大量的現金來幫助你。

 

重大傷病險 與 重大疾病險 有何不同--->請點我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zh-tw/society/g9aa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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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919-90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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