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癌症治療有關的醫療險有:
實支實付醫療險.終身醫療險.防癌險.重大疾病險。
這樣一起理賠才可以應付癌症治療的龐大花費。
癌症治療的理賠只要分 [住院期間與不住院期間]就好!
如果不是上述兩項範圍的保險給付,
就不會有任何保險金可以申請理賠。
1.如果是住院期間治療的保險給付~
終身醫療+實支實付醫療險+防癌險~
其中如果是使用要昂貴藥物,此時高保障的
實支實付醫療險便可以發揮強大效用(所以
實支實付的醫療雜費額度高低真的很重要),
如果實支實付醫療險的保障很差,那麼就
必須使用到重大疾病險的保險金!
如果都沒有,那就只能靠自己辛苦存下來的積蓄去支付了!
2. 如果不是住院期間治療的保險給付~
防癌險中的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重大疾病險保險金,
如果之前住院期間的保險金理賠很多的部分也可以彌補到這一塊!
因此這部分的保障高就不必擔心新式藥物.化療,標靶.
門診或是其他費用
因此未來就算有新的藥物或是治療方法~
其實都還是在這兩種方式的保險給付原則!
如果有任何問題或想法,我們可以一起討論 ^_^
電話:0919-90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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