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花蓮縣吳先生

時間:103 年 10 月左右

治療方式:心臟電氣生理學心導管檢查手術及射頻電氣燒灼心導管手術

醫療花費: 76663 元(健保自付額 10% + 非健保自費額)

富邦實支理賠:77587 元

遠雄終身醫療險理賠:38250 元

以上理賠案例均取得當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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