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生兒保單的規劃與投保的時間點,這是一個很老舊的討論,在網路上
有分成兩派,先自費檢查和先投保兩派都有人支持,最近有客戶詢問到讓她
困惑的這個問題,因此以下提供新生兒篩檢與投保的注意事項與觀念分析,
希望能夠幫助各位家長在照顧新生兒的辛苦過程對於投保時間點不再感到
困擾。
關於新生兒的投保規則,多數保險公司要求 寶寶健康出院,
出生週數滿 37 周且體重2500克以上,而少數保險公司可以接受未滿37周且
體重 2500克以上,建議確定新生兒投保內容後,確認該保險公司的新生兒
投保規則。
上面截圖的文章來源:
http://dr-eating.blogspot.com/2021/10/blog-post.html
該名作著自稱為醫生的保險觀念大部分都是正確的,但畢竟她是站在醫生
立場,上述確實會讓許多新生兒的爸媽感覺到恐慌,這樣的言論大可不必,
保險與醫學是兩個不同專業領域,或許我們更應該站在中立的立場去看待
新生兒自費篩檢與保險的問題。
在網路上已經形成兩派,到底要先自費檢查?還是先投保?
政府規定的21項新生兒代謝檢查請點閱下方連結:
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有哪些?<--請點我
關鍵:新生兒自費五項檢查( 五合一溶小體儲積症、黏多醣症、生物素酵素缺乏症、腎上腺腦白質失養症,以及嚴重複合型免疫缺乏症等 )
新生兒自費檢查如果已完成,投保後這五項自費檢查有異常,
則保險不會理賠,因為不在保障範圍;若尚未投保,這五項
自費檢查有異常則無法投保。
新生兒自費五項檢查不在金管會新生兒篩檢免等待期的範圍
中,如果投保前除了做政府規定21項新生兒代謝檢查也同時
做新生兒自費五項檢查,於投保後得知自費篩檢五項檢查中
有異常,則保險公司不會理賠,因為保險公司是依據檢查日
並非家屬得知報告結果日期。
如果想要在出生後48小時內先完成投保,再做新生兒篩檢和
自費相關檢查,實務上不可能,因為保險公司投保規則規定,
新生兒必須健康出院才能投保。
正確投保觀念與時間序列
如果有打算幫新生兒投保保險可以參考上面投保時間點,最重要的是取好
名字報好戶口確認規劃內容,在媽媽和寶寶出院至檢查報告出來前這段期間
簽名投保,投保之後的第31天,預約自費檢查項目超音波或是醫生建議的
自費篩檢項目,這個方式是目前最多人採用方式,之後在核保過程中檢查
報告出來也不用擔心新生兒的保障,但如果家長還是很擔心新生兒的健康
狀況那就按照醫生的建議把所有檢查做好做滿,避免因為投保新生兒保險
而焦慮不安,然而必須要自己承擔自費篩檢如果有異常後續的治療費用無法
轉嫁給保險公司,人生的每個決定都要負責任的為自己承擔風險。
台灣對於新生兒是非常友善的,對於健保規定的遺傳性疾病之新生兒先天性
代謝異常篩檢在保險的示範條款中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如上圖所示,也可以
參閱金管會的公文,而自費篩檢是沒有包含在裡面的。
來函照登
結論:
辛苦的媽媽在懷孕過程中已經承擔很多風險,我們人生當中的每個選擇都有
機會成本與風險,不論家長的決定是什麼,我們都應該表達尊重與支持,因
為每個決定都是不容易的,而如果有打算幫寶寶規劃保險,那可以跟您的服
務人員仔細研究與詢問,而如果沒有迫切幫寶寶規劃保險那就依照醫生建議
進行篩檢,也千萬不要因為要投保保險而延後國家規定健保局必定要做的
新生兒篩檢,不管是任何的篩檢或規劃保險都是爸媽疼愛寶寶的表現,如果
能夠理解新生兒的投保與篩檢的順序與觀念,那不僅對我們有極大的幫助
同時也會比較安心。
根據 [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
如果跟保險觀念與想法有關的問題可以一起討論研究
電話:0919-90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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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 niniwu364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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