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 33 歲的女生,他是台灣銀行的櫃員,
平常不抽菸不喝酒,也不太需要炒菜煮飯(她有一位好婆婆)
生活作息正常,公司每年都有員工健檢,都是正常
在發病前有頭暈的症狀,剛開始以為貧血,後來偶爾走路會突然頭暈,
到最後連腳都沒有力氣了,在有一次的昏倒之後去掛急診
在振興醫院檢查之下赫然發現 大腦 小腦都是腫瘤,經過詳細檢查發現
是肺腺癌四期轉移到腦和肝臟。
客戶知道自己只有買一家實支實付醫療險,所以一開始治療的時候
不太敢用自費藥物,都是用健保用藥,我們去看她時,她還很樂觀
一位 33 歲的女生,他是台灣銀行的櫃員,
平常不抽菸不喝酒,也不太需要炒菜煮飯(她有一位好婆婆)
生活作息正常,公司每年都有員工健檢,都是正常
在發病前有頭暈的症狀,剛開始以為貧血,後來偶爾走路會突然頭暈,
到最後連腳都沒有力氣了,在有一次的昏倒之後去掛急診
在振興醫院檢查之下赫然發現 大腦 小腦都是腫瘤,經過詳細檢查發現
是肺腺癌四期轉移到腦和肝臟。
客戶知道自己只有買一家實支實付醫療險,所以一開始治療的時候
不太敢用自費藥物,都是用健保用藥,我們去看她時,她還很樂觀
最近聽到一些客戶的故事,其中比較印象深刻的是,
客戶的爸爸每個星期要去醫院洗腎三天,所以請了一個看護照顧他,
我聽到這邊第一個想法是,請看護加上醫療費用負擔應該不小,
客戶跟我說:爸爸沒有保險,幾年前原本爸爸有買保險,
是跟親戚買的,當時爸爸覺得年紀大了身體開始有些狀況了,應該保個保險,
有跟親戚說:他有去看糖尿病。該業務員說:那個沒關係,不用講。
就這樣繳保費繳了幾年後,病況變嚴重了,小傷引發需要住院時,保險公司說
不理賠,原因是 投保前就已經有就醫紀錄,
客戶相當生氣,覺得保險都是騙人的,繳了錢又不賠,那幹嘛還繳,就解約全部保單。
所以現在沒有任何保險,醫療費看護費都是自己負擔,小孩也要負擔一部分。
被保險人:花蓮縣吳先生
時間:103 年 10 月左右
治療方式:心臟電氣生理學心導管檢查手術及射頻電氣燒灼心導管手術
醫療花費: 76663 元(健保自付額 10% + 非健保自費額)
富邦實支理賠:77587 元
遠雄終身醫療險理賠:38250 元
以上理賠案例均取得當事人同意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想法,我們可以一起討論 ^_^
根據 [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
2014/02/25
今年5月起,保險業推出的新醫療險保單,針對急診保險金
及救護車保險金給付,須以實支實付為原則;即保戶若因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