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所有可控條件都一樣,有兩個家庭的爸媽對於小孩的一切費用
有兩種支付方式:
A爸媽不論你的生活費註冊費零用錢一切開銷都是在限額內實報實銷,
因為小孩沒有賺錢當然不能花太多錢。
B爸媽不僅生活費教育費零用錢有限額實報實銷,同時還限制每年
花費額度,花完自己想辦法。
如果您是小孩,您會比較喜歡 A 爸媽 還是 B 爸媽 給予的經濟模式?
如果是我會選擇 沒有年度上限的A爸媽,而非有雙重限制的B爸媽。
這只是一個假設性問題,凸顯出每個保戶在經歷過必要性醫療的過程
所產生的自費醫療費用其實不應該被雙重限制,大家都知道實支實付
醫療險每項理賠金都有固定的限額,如果再加上年度總理賠金的天花板限制
,那就顯示這樣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非常不合理。
人沒有辦法預測何時會發生風險,每個年度發生什麼樣的風險,
不管疾病或是意外所造成的損失如果被雙重限制那麼對消費者而言,
這樣的實支實付醫療保障能夠轉嫁風險的實質幫助便大大降低了。
以下條款舉例說明解析:
X泰實支實付醫療險條款載明: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險額如下方DM
X泰 實支實付醫療險:以 M20 來說,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限額 75萬。
X商實支實付醫療險條款一樣載明有每年保險給付總限額。
X商 實支實付醫療險:以 計畫D 來說,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限額 75萬。
X國 實支實付醫療險條款一樣載明有每年保險給付總限額。
X國 實支實付醫療險:以 2單位 來說,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限額 100 萬。
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險額對我們的影響是什麼?
實際以理賠案例說明:
這位客戶剛好在同一年度理賠:
達文西手術 + 鼻中膈彎曲 兩個手術費用合計 26萬左右,
以 X商 和 X泰實支來說,已經占 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險額 的 1/3,
以 X國實支實付醫療險來說,占 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險額 的 1/4,
乳癌術後自費化療藥物,每次約 12萬左右花費,住院一個晚上。
X泰和X商 實支實付醫療險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限額 75萬來看
只能負擔6次自費化療的費用,而乳癌術後約需要化療 18次
剩下的12次只能自掏腰包負擔醫療費用。
X壽 實支實付醫療險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限額 100 萬來看
可以負擔 8次自費化療的費用,剩下的10次必須自掏腰包負擔醫療費用。
這類型有 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限額 實支實付醫療險,當申請的理賠金
達到限額時,我們是不是就不敢再生病了,因為如果生病,我們規劃的
實支實付醫療險無法成為我們的防護網,無法將醫療費用轉嫁由實支實付
醫療險幫我們負擔。
結論:
現在的社會大家對實支實付醫療險應該都不陌生,
也都知道實支實付醫療險的重要性,同樣都是實支實付醫療險
您的條款內容是否有 每年保險金給付總險額?
所以建議消費者規劃保險的時候可以在網路上多做研究
去思考每一個條款的規範是否對自己有利,畢竟保險是一輩子的事,
應該更多充分了解謹慎規劃。
根據 [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
如果跟保險觀念與想法有關的問題可以一起討論研究
電話:0919-908107
Line id:candice312
Mail: niniwu3644@gmail.com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