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一 (等待期 30 天)
摘錄 摘錄(資料來源: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收據正本理賠
第三條 :附約有效期間及保證續保
註:保證續保到 75 歲
第十二條醫:療費用保險金的給付--->醫療雜費
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
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
手術費核付,但以不超過本契約所載「每次手術費用
保險金限額」乘以附表(手術項目及費用表)中
所載各項百分率所得之數額為限。
被保險人同一住院期間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
手術費用保險金應分別計算。
但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器官以上手術時
,按附表(手術項目及費用表)中所載百分率
最高一項計算。
被保險人所接受的手術,若不在附表(手術項目及費用表)
所載項目內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比照
該表內程度相當的手術項目給付比率,核算給付金額。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
或因而所引起之併發症於醫院接受外科手術而未住院時,
本公司仍依第一項第四款「手術費用保險金」之規定給付。
註:有理賠[門診手術]
註: 10單位醫療雜費 6 萬元(1-30天)
20 單位就是 12 萬,醫療雜費額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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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二(等待期 30 天)
摘錄 摘錄(資料來源: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收據副本理賠
第十三條 :附約有效期間及保證續保
保證續保到 84 歲
醫療雜費 與 手術理賠 方式 同 商品一
註: 10單位醫療雜費 6 萬元(1-30天)
20 單位就是 12 萬,醫療雜費額度高。
沒有轉換日額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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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商品一~
優點:
有理賠門診手術
缺點:
只接受 收據正本理賠
商品二
優點:
有理賠門診手術
可以保證續保到 84 歲
缺點:
保費相對較高一些
商品一 | 商品二 | |
病房及膳食費用 | 2000 | 2000 |
出院後療養金 | 1200 | 1200 |
住院手術保險金 | 50 | 50 |
門診手術保險金 | 50 | 50 |
醫療雜費(1-30天) | 12 | 12 |
收據理賠 | 收據正本 | 收據副本 |
觀察期 | 30 天 | 3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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