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知道 重大傷病卡 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所以也就不清楚
重大傷病險的理賠和範圍,於是從 國際編碼表中400多項疾病
篩選出10大類,讓大家知道最常申請重大傷病險的疾病範圍。
癌症
洗腎
全身自體免疫症候群
很多人都不知道 重大傷病卡 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所以也就不清楚
重大傷病險的理賠和範圍,於是從 國際編碼表中400多項疾病
篩選出10大類,讓大家知道最常申請重大傷病險的疾病範圍。
癌症
洗腎
全身自體免疫症候群
直接從 保障 和 理賠方式 來說明
保障:
傳統重大疾病險保障項目七項:
腦中風 心肌梗塞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癌症 癱瘓 末期腎病變 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105年起 重大疾病險理賠方式又分成 輕型 和 重型
一期癌症屬於輕度。
重大傷病險:健保局核發的 重大傷病卡
目前分成 22大類,保障項目有 400 多項
理賠方式:
篩選標準
第一點: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的理賠方式
1-6級殘廢的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理賠是固定?
還是會依比例遞減?
會建議如果可以盡量選擇 不會依比例遞減的險種。
因為我們一定會努力復健,也一定希望自己可以好起來
比如:腦中風一開始是 三級殘廢,因為復健三五年後
狀況好起來變成六級殘廢時,如果我規畫的是會依比例遞減
那每年領的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就會變少。
篩選標準:
第一點:醫療雜費限額高低與限制
因為在 二代健保制度 和 DRGs 制度下,各項病症住院天數
無法再像一代健保想住院幾天就住院幾天,有越來越多自費項目下
如果希望有好的醫療品質,醫療雜費限額高低就非常重要及實用。
醫療雜費限制:
如果條款中寫到: 在住院期間內使用之藥品--->對我們的影響有什麼?
舉個例子來說明:
比如:癌症患者,住院三天請醫生先開好 自費化療藥物,四個療程
共花費 8 萬,住院的時候使用一劑,剩下三劑 自費化療藥物出院後
什麼是 實支實付醫療險?
就是 不管花大錢 花小錢 只要是從我們口袋裡掏出來的錢(自費)
保險公司都會在限額內給付(理賠)。
然而理賠還是以白紙黑字條款為主,手術理賠我們該注意什麼呢?
是否有限制 健保局手術章才有理賠
對我們的影響有哪些:只要沒有列在手術章中,保險公司都可以不理賠
政府將開始試辦長照2.0計畫,喚醒民眾對長期照護的風險意識,保險局即提醒民眾,市場上除了長照保單外,也有定期給付的「特定傷病保險」與殘扶險,理賠標準、優劣勢各不同,民眾最好要先視自身需求、了解保單特性後再投保。
保險局表示,2015年即推出長期照顧保險單示範條款,也就是傳統長照險,其理賠標準即是符合二類長期照顧狀態之一,一即生理功能障礙,即巴氏量表或依臨床判斷達一定月數(最長不得逾6個月),被保險人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更衣六項生活自理能力中,持續存在三項以上障礙,也就是壽險公司常說的六項三不能。第二類即是認知功能障礙,即經專科醫生判斷一定時間(最長不得逾6個月),仍為持續失智狀態,在時間、場所、人物分辨上二項以上有礙障,無論是生理或認知只要一項確定有障礙,且一定時間以上無法治癒,長照險即會開始理賠。
但由於這種長照狀態與民眾認知的「需要照顧」的狀態,往往有認知上的落差,保險局即提醒民眾投保長照險前,先確定這種理賠標準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避免發生事故時無法獲得保障。
近年壽險公司推出「類長照」保單,即以病名作為理賠標準的特定傷病險,與依殘廢等級作為理賠標準的殘扶險,目前這二大類保單銷量已超越傳統長照險。
保險局即對長照三寶提出六大提醒,一是要民眾先分清楚三大類保單的理賠範圍及商品特性,避免日後產生認知爭議;二是長期照顧的定義一定要先弄清楚,避免想保障的地方沒有保障到;三是保單會明訂請領保險金需要一定的文件,如醫生診斷證明等,若欠缺,保險公司無法理賠;四是長照狀態必須持續一段時間,不是一符合狀態就理賠,另外如自殺等故意行為、犯罪行為、吸毒等造成的長照狀況,長照險不理賠。
五是長照類保單給付項目、給付頻率、給付次數、是否有給付總額或上限,各家保單不同,保戶應提前了解內容再投保;六是長照並不是老人的專利,許多年輕人可能因意外或疾病出現長照需求,可及早規劃長照類保單。
根據 [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
再次說明實支實付醫療險的重要性~
實支實付醫療險可以讓我們享有比較好的醫療品質,而不造成家人的負擔。
別以為健保核刪跟你沒有關係!在扭曲的健保核刪制度下,醫院除了拼命控制被核刪的項目,也不斷向自費市場靠攏圖生存。G小姐的父親因為頸椎椎間盤凸住院4天,就花了34萬。G小姐說,「住院時,看到一堆自費同意書攤在我面前時,我有點嚇到!」家人其實很擔心費用問題,但院方一直用「等檢查報告出來後再來決定」安撫家屬。等到確定要開刀了,院方就開始用一些話術,鼓勵家屬使用自費產品。「醫師就是說,用自費產品術後活動度比較好,可以提升生活品質。」G小姐說,當時家人也只想讓父親得到較好的照顧,而且醫師都說話了,就自費25萬的人工椎間盤費用,沒想到這只是開頭….「後來包括脊椎融合器、感染防護系統止血包、血液凝膠、可吸收縫線、氣壓式高速切割系統、可吸收縫線、防血栓襪、甚至連手術用紗布鋪巾,都要自費項目。」面對愈來愈龐大的自費金額,G小姐不禁向院方詢問,為什麼連手術紗布都要病人自費,院方說,這是一次性拋棄使用,如果是健保給付,是經過消毒後再回收使用。「後來覺得,反正25萬都花了,也不差這幾萬,就全部都簽了!」G小姐感嘆地說,「我爸光一節頸椎置換就花了將近34萬,如果家裡是低收入戶,該怎麼籌這筆醫藥費!」她也抱怨,到底我們的健保費都繳到哪裡了?也許你也會覺得最近醫院要排檢查,等待的時間比前更久了,原因也可能與健保核刪有關。一位醫師就透露,以前排高階檢查如CT 、MRI要等2、3個禮拜,但現在動則就要1個月以上。「主要就是因為如果成長太多,就會成為健保署的眼中釘,下個月就會成為抽查對象。」陳醫師說,這樣的狀況也發生在藥物使用上,健保署就是要求以便宜、學名藥為主,如果一開始治療就開原廠藥,9成逃不了核刪。陳醫師還說,現在又更離譜了,醫院就連使用原廠藥也要採總量管制。也就是醫師只有固定的量,如果一旦超過就無法再開藥。「那我以後1年只能看診8、9個月,因為接下來我根本沒有藥可以開給病患。」為了醫院能繼續經營下去,醫院也只能擁抱自費市場這個金雞母。特別是外科手術中的植入物與手術耗材更成為自費市場大宗。像是頸椎人工椎間盤、脊椎融合器、防感染手術包等等,甚至連手術用的鋪巾也要求自費。不禁讓病患家屬感嘆:「我們的健保費都繳到哪裡去了?如果是低收入戶,怎麼負擔這麼龐大的醫藥費?」(撰文:蔣仁人)
資料來源: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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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任何保險想法或是疑問者,歡迎一起研究討論
殘扶險不是斷手斷腳才有賠,癌症也跟殘扶險有關,你知道嗎?
以下實際案例~
淡水蘇小姐遇到的問題
我大哥今(一○五)年三月中在馬偕醫院被檢查出腦部長了惡性腫瘤,因為已經大面積轉移,醫師不建議動刀而僅做藥物治療,五月下旬大哥就被安排住進安寧病房。大哥前年跟同學投保A公司的殘扶險,保額二萬元,該保單還提供一八○個月的保證給付,因此,五月初我們就拜託醫師開具診斷證明書申請理賠,結果A公司卻說大哥的狀況還需要觀察,且根據保單規定也要等六個月之後才能判定殘廢等級,大哥卻在七月底就過世了。
從醫師的診斷證明來看,大哥當時的情況應已符合殘廢等級的規定,但保險公司卻堅持說還要觀察,甚至要等六個月,現在大哥已經身故,我們該如何爭取權益?
中心顧問協助:
蘇小姐的大哥購買的是目前市面上熱賣的殘廢照護終身保險,根據他所投保的保單內容,被保險人若因傷害或疾病導致符合保單約定的一到十一級殘廢時,可請領一筆殘廢保險金,若傷殘程度屬於較嚴重的一到六級殘時,每月還可定期請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領到身故為止(最高領到一一○歲,且累計給付金額最高為保額的六○○倍)。此外,當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公司還以一.○六倍計算返還保戶所繳保費,蘇先生投保的金額是二萬元,採二十年繳費,年繳約二萬七千多元。
一八○個月保證給付VS.返還所繳保費 因為蘇先生購買的保單有提供一八○個月的保證給付,也就是說,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存活超過一八○個月(即十五年),保險公司保證最少給付一八○個月的殘廢扶助金,同時保戶還可將保證給付的金額貼現,一次提前請領。因此,如果蘇先生能在身故前就被確認符合一到六級殘時,最少可領到一八○個月的殘扶金,如果未能在身故前認殘的話,一旦被保險人身故,家屬就只能領回一.○六倍的所繳保費。這也就是本案的爭執點所在。
一定要六個月後 才能判定殘廢等級? 根據醫師在五月初所開具的診斷證明書,載明蘇先生罹患的是非常惡性的神經膠母細胞瘤,因為已經蔓延到脊髓及顱外其他組織器官,導致喪失工作能力,大部分的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協助。若對照該保單規定的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蘇先生的情況是屬於神經障害項目,殘廢程度約介於第一到第三級當中。